大西洋天際線 © Rondel Smith/TNC Photo Contest 2021
歷經十多年的談判,當地時間3月4日晚,各國政府齊聚美國紐約,就公海(公海是指國家管轄範圍以外的廣闊海域,共覆蓋了地球表面近一半的面積)保護和可持續利用達成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條約:聯合國《公海條約》(High Seas Treaty)。該條約必須盡快正式通過並進行簽署。
在前兩輪高級別談判陷入僵局後,各國終於就這一期待已久的《公海條約》在國際上達成協議,這是人類與海洋關係的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時刻。
《公海條約》全稱“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國家管轄外海域的生物多樣性養護與可持續利用條約”,就海洋遺傳資源、包括海洋保護區(MPA)在內的劃區管理工具、環境影響評估(EIA)以及能力建設與技術轉讓等幾個方面達成共識。 《公海條約》將為建立公海大範圍海洋保護區提供法律依據,也將為“昆明-蒙特利爾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中於2030年前保護全球30%海洋的目標提供實現途徑。
新條約最重要的一個方面是,它將使各國能夠在公海上建立新的海洋保護區——這是幫助世界各國實現其在2022年12月“昆明-蒙特利爾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中提出的30×30全球保護目標的關鍵一步。
該條約的另一個重要內容是實現環境影響評估的現代化,條約將通過提高和統一各國衡量和管理人類活動對公海的影響的相關標準而實現。
儘管新協議帶來了一系列積極影響,然而依然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間。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各國一致認為,現有負責監管漁業、航運或深海採礦等人類活動的機構將繼續履行其職能,而不必遵守該條約規定的環境影響標準。但隨著時間的推移,該條約提出的新的環境影響評估要求也將有助於改革和加強對這些活動的管理。
該條約還包括允許簽署國在某些情況下選擇退出根據該協議建立的海洋保護區的條款。
鑑於海洋健康狀況不斷惡化,且這一問題在當前體系下無法得到解決,這些豁免條款可能是重大漏洞。
在評論紐約會議的成果時,大自然保護協會(TNC)海洋政策負責人安德烈亞斯·漢森(Andreas Hansen)表示:
新的《公海條約》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海洋沒有時間可以浪費,各國現在必須迅速通過並批准該條約使其生效,並將書面文字轉化為讓海洋受益的實際行動。
此外,各國還必須努力加強那些現有負責公海上如漁業等主要人類活動的管理機構的雄心。如果它們保持原樣,意味著這一無效的體係將得以延續,無助於解決當今公海所面臨的複雜問題。
因此,我們呼籲各成員國加快行動步伐,使其行動既可以符合應對生態危機的尺度,也符合《巴黎協定》和“昆明-蒙特利爾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規定的國際義務。
維持現狀將加劇我們所面臨的氣候和生物多樣性危機。有了新的《公海條約》和其他關鍵的聯合國政策框架,各國現在有機會改變現狀,在人類與構成我們共同生命維持系統的海洋之間的關係方面進入一個嶄新的、對自然有益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