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那瑪夏,視察原鄉地方建設。
同時,今天我們也解決近30年高雄拉瓦克部落難題,照顧好原住民族權益,讓族人居住更加安全安心。
歷經26年爭議,上任後與族人會談33次,透過主動、誠意和努力,我們希望能更加圓滿幫族人解決問題。
高雄早期因木業加工及出口事業興盛,吸引許多外地人口前往港區鄰近的木工廠工作。
原民朋友為生活所需,在前鎮群聚形成 #拉瓦克部落。86年間被認定為違建後,考量住戶多屬弱勢族群,市府原民會第一次辦理異地安置,而在104、105年拉瓦克部落發生火災,涉及居民的居住安全,再次面臨拆遷要求。
經過漫長的行政訴訟,111年10月25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辯論終結判決拉瓦克部落11戶勝訴。
基於尊重原基法及兩公約精神,我們決定不再上訴,全力協助拉瓦克安置計畫,並且針對原住民居住權、生存權、文化權以及集居文化傳承的需求,以族人的意願去做安置規劃。
#拉瓦克台灣戰後特殊的發展脈絡
#原住民本就是台灣土地的主人
雖然從法律觀點上,市府仍可繼續進行訴訟。
但解決族人的問題,讓他們不必再懸著一顆心、可以重新團聚一起,才是最優先的。
部落居民全數同意方案,達成 #異地安置 #自力興建 共識
任內我們已與族人會談33場次,原民會、法制局、工務局、財政局、交通局等相關局處積極合作,在109年4月13日與拉瓦克部落住戶達成共識,以鳳山區中崙段12號作為未來異地安置地。
各局處也多方協助拉瓦克部落重建與文化紮根,於112年2月再與拉瓦克部落11位住戶討論後,決議採「異地安置方案-居民自力興建住宅」,兼顧文化傳承精神及族人需求。
拉瓦克部落安置,以地易地自力興建,提供族人設定50年地上權;在公共設施方面由市府協助廣場興建,讓部落打造文化意象並擁有文化祭儀傳承的空間。團聚部落族人、開始打造新家。我們也會持續照顧好族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