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夫妻檔陶晶瑩和李李仁於兩年前自創麻辣燙品牌「辣杯杯」,成功進駐百貨公司美食街。當時,他們更創下了3天完售的驚人業績,一舉爆紅。然而,陶晶瑩夫妻與供應商因合作模式發生歧見。陶晶瑩指控姓劉的合夥人透過賺取差價掏空公司,涉嫌詐欺及背信,致使拒付貨款。最近,新北法院判定陶、李敗訴,須支付款項,使得「辣杯杯」面臨法院查封資產的風險。
在商品上市後,辣杯杯公司的執行長陶晶瑩和監察人李李仁以人事管理和經營理念的歧異為由,要求辣杯杯公司的總經理劉吉仁退股並改選董事長。這一舉動導致公司營運陷入僵局。此外,陶晶瑩還以採購價格過高為藉口,拒絕承認訂單效力,同時將吉品開立的訂單發票退回,並拒絕支付款項。
雙方發生爭執後,李李仁曾親自前往北市大安警分局報案,反指劉吉仁將自家吉品養生的產品以高價賣給辣杯杯公司謀取差價,涉及詐欺及背信。辣杯杯公司隨後發送律師函,要求劉吉仁無條件將股權贈送給陶晶瑩和李李仁,並退出經營,否則將提起訴訟。然而,劉吉仁堅決拒絕接受這一要求。
台北地檢署經調查後認為,吉品養生公司確實向辣杯杯公司銷售商品,而在商業交易中賺取合理利潤是合法的商業行為,不構成詐欺及背信,因此已對劉吉仁作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