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交通問題一直是全民共同感受的議題。為了改善行人在城市中的困境,特別進行法規修訂以保障行人權益。儘管如此,仍有些駕駛者故意忽視法規,使得馬路上每天仍然發生驚險事件。有些行人為了避免車輛的威脅,在街頭巧妙地展現「凌波微步」,也有些人在斑馬線上大膽跳舞,甚至對著駕駛者做出比中指的行為。法律雖然制定了一些底線,但遵守法規、守法不能僅僅依賴法律的約束,更需要行為人的主動遵守和培養文明交通的習慣。
實際上,修法後演變成了「特權條款」,讓一些行人認為他們在斑馬線上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利,期望所有的汽機車都得退讓。由於駕駛者害怕被罰款,只好乖乖地停車等待。然而,一些行人的行為讓人感到困擾,他們不僅在走路時通話,甚至還在滑手機,完全不顧後方車流長龍。政府修法的初衷是為了保護行人,但結果卻因為一些行人曲解法規,使得交通並未完全改善,車輛與行人之間的事故頻繁發生。
單純仰賴法律的改善是行不通的。全台超過142萬個變電箱,然而很多變電箱的設置卻明顯地壓縮了行人的通行空間,進而引發了安全疑慮。學者建議可以參考其他先進國家的做法,在城市規劃時提前考慮到公共設施的需求,將變電箱地下化。這不僅有助於改善都市景觀,還能顯著減少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