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天眼查App顯示,寧海縣某酒吧有限公司因未經批准舉辦營業性演出,被寧海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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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娛樂訊近日,據天眼查App顯示,寧海縣某酒吧有限公司因未經批准舉辦營業性演出,被寧海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罰款5萬元。
處罰事由顯示,執行人員調查發現,當事人曾於2022年11月邀請港台負面藝人孫興參加其舉辦的營業性演出。酒吧負責人承認邀請孫興參加店慶,沒有收演出門票,給孫興包了2萬元的紅包並報銷來迴路費。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規定:“舉辦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文藝表演團體、個人參加的營業性演出,演出舉辦單位應當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