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祁,這個法院傳票是怎麼回事?你憑什麼告我?」生性耿直的房東朱翠芳收到法院傳票後,火急火燎地找到房客祁選斌,想問個究竟。
「你借了我那麼多錢不還,還問我怎麼回事?」年近七十的祁選斌一改往日和善的態度,反過來質問起朱翠芳。
聽到這樣的回答,朱翠芳更是一頭霧水,和祁選斌爭執起來。
「砰」,氣急敗壞的祁選斌一拳揍向朱翠芳的左眼,朱翠芳的左眼瞬間紅腫起來,疼痛難忍。
朱翠芳怎麼也沒想到,自己過來找祁選斌理論,竟然被對方如此野蠻地打了一頓,而更讓她心態崩坍的,還有後來法院的判決。
那這場官司究竟是怎麼回事?作為房東的朱翠芳是如何欠下祁選斌這麼多錢的呢?
一、房東變「老賴」,房客變「債主」
「我什麼時候欠過你26萬(約台幣117萬)?你這是誣陷。」2017年,坐在被告席上的朱翠芳質問祁選斌,她被打得左眼還沒有完全恢復,依然能明顯看出白眼球上鮮紅的血絲。
面對朱翠芳怒髮衝冠地質問自己,祁選斌淡定地掏出一張摺疊的紙條,向法官呈上物證。
這是一張借條,上面確實清清楚楚地寫著,2016年祁選斌向朱翠芳支付了五年的房租,合計16萬,並借給朱翠芳10萬塊。下面還有朱翠芳的簽名以及聯繫電話。
朱翠芳糊塗了,自己從來沒有給祁選斌寫過借條,更沒有簽過字,她認為這個借條肯定是假的。
「因為我小時候上過幾年學,稍微有點文化,所以借條內容是你當時讓我寫的,然後你簽字的。」祁選斌在法庭上解釋到。
朱翠芳拿過借條一看,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這個簽名確實很像自己的字。朱翠芳甚至有些懷疑,是不是自己記錯了,難道自己真的在借條上籤過字?
但是朱翠芳仔細回想,自己沒有收到過26萬塊錢,而且不可能向祁選斌借錢,所以這個借條肯定不可能是真的。
「你當時說你要在上海市區買房子,但是錢不夠,所以和我說房租不漲,維持在一年三萬二,但是要提前交五年的房租,所以交給你16萬,你又和我借了10萬,就打了個欠條。」
祁選斌繼續補充當時的情景。
朱翠芳聽祁選斌說得有模有樣,自己那時確實想在市區買房,好把戶口遷過來,難道自己真的記錯了?被這件事搞得摸不著頭腦的朱翠芳,一時間愣在了被告席上。
面對白紙黑字的借條,和祁選斌邏輯通暢的解釋,朱翠芳憋著一肚子氣,無法傾瀉。在律師的建議下,她要求字跡鑒定,因為自己沒簽過借條,所以這個簽名肯定是祁選斌偽造的。
在等待筆跡鑒定結果的這段時間中,朱翠芳十分鬱悶,自己收房租收了15年了,好端端的竟然變成被告了,真是越想越來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