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在今年7月受委為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終極上訴的首席辯護律師鄭寶德,今早向聯邦法院要求退出此案,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潤遂指示他入稟申請,交由法庭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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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表示,在法庭尚未就其退出有任何決定之前,鄭寶德必須繼續代表其當事人。 此外,納吉的長子拿督莫哈末尼查,兒子季平和女兒諾雅娜也到司法宮給予支持,並坐在庭內的公眾席。 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首席辯護律師鄭寶德對聯邦法院駁回他們的申請感到失望、驚訝及無言。 不過,他表示會在周四開審的上訴前思考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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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他們在今天與昨天的陳詞中提出有力的論據來說服法院,認為法院會同情他們。 他們也認為法院有理由行使有利於他們的酌處權。 「但不幸的是,事實並非如此,法院不認同我們的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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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到無言,對法院駁回延後聆審的申請感到驚訝。」 此外,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涉嫌挪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資金案進入終極審訊,人民公正黨署理主席拉菲茲欣慰表示:「我挑起的14宗舞弊案,悉數贏得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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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菲茲希望,納吉涉及的SRC國際公司案終審,得以讓整起事件真相大白,而聯邦法院理應是納吉提出事實的最佳地點,而非臉書。 他說,任何人在法庭供證和發言時,都必須遵守法庭的規定,不能暢所欲言、謊話連篇及扭曲事實。 「從納吉掌政到希盟執政時期,我經常出入法庭。基於事實的法律論據,我贏得了所有(共14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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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菲茲周一在臉書貼文,強調他始終認為「真實而勇敢」,因此從不畏懼上法庭,即使納吉和其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對其提出告訴,他都勇敢面對。 「我所涉及的庭案,都是基於揭露政府財務醜聞而起,從國家養牛公司(NFC)、一馬發展公司(1MDB)、朝聖基金局、瑪拉及武裝部隊基金局(LTAT)。」 「其實,納吉和羅斯瑪已經撤回了對我的起訴,有關我指控羅斯瑪挪用公款購買昂貴珠寶的訴訟。」 他強調,倘若掌握事實,那麼根本無需害怕出庭,也會讓供證變得容易。 拉菲茲也說,雖然他與納吉都必須出庭,惟兩人的情況大相逕庭,他被政府帶上法庭旨在掩蓋政府不當行為。 「然而,納吉的案件涉及竊取人民和公務員退休基金局(KWAP)的金錢,再轉移至本身的銀行戶頭,之後再用來購買奢侈品、珠寶、支付信用卡帳單等。」 「根據提呈給法庭的『現金追蹤『證據顯示,所謂阿拉伯捐款的說法根本是彌天大謊,因此我對我國有這樣的前領袖感到恥辱。」
此外,拉菲茲也批評,納吉在法庭供證時,總是挑起穆斯林情緒,甚至不實指控上訴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納茲蘭涉貪,更動員巫統黨員每天散播假新聞。